记者:2010年发改委曾上报了一个版本的方案,但是被退回修改,今年在压力之下出台的方案,会不会是各方部委在博弈中形成的一个妥协产物?迟福林:这个担心不必要,有几件事大家现在看来很明确。
我曾经解释:举债、血本无归、回报极高、甚至借新钱还旧债,其本身都不构成骗局,只要举债人如实汇报亏损,而放贷人仍指望靠经营转机而不是靠新进债款来扭亏,就不是诈骗。吴英和麦道夫都是因为这一点被裁定为诈骗的。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孙大午先生认为吴英只是想瞒一时:她的瞒,是想借了钱,然后盼着盈利。有人认为不应该因为吴英许诺了高额的利息,就判定她有罪。更何况,诈骗的判断要点,并不在当事人从骗来的资金中拨出多大比例进行实业投资,而是其在借款时候是否刻意误导了债权人,让后者误解了资金的去向和还款的来源。执法者只有主动出击,才能及时减少潜在的更大规模的伤害。学者们认为,融资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这种权利不受法律保护,意味着中国人的企业家精神仍然受到摧残。
但根据法庭采信的证据,其中4人的集资对象就有120多人,而这些人的下线就更多了,涉及浙江省东阳、义乌、奉化、丽水、杭州等地,都是普通群众。如果只是一般的市场回报,债权人为什么乐意把钱借给她?我试用Ponzi(庞氏)二字搜索新闻,结果意外。因此,农村老年低收入人口的消亡,新生的年青人向城市的转移,是缩小城乡差距的希望。
另外,私企是否扩大了差距,这个值得考虑。我认为,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还不如在这两项制度上花更大的精力,会对改善收入分配格局,有事半功倍的长久效果。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西方经济学的宏观和微观理论,除动态增长理论外,主要采取的是一个年度内或者一个时段横截面上经济运行的静态分析方法。也就是说农村低收入的人减少,这是一个趋势,是一个自然的变动过程,如果政府反对、阻碍城市化进程,这个问题就会恶化。
我们必须要寻找一条综合的、科学的、能真正解决问题的思路。这些制度环境,总的来说,就是这个社会一个人创业和就业能成功,我想干一件事能干成。
而且工资和社保越来越高,就不断用越来越少的人推动越来越多的资本,这样就导致就业少。第二,以增加私营企业的税收来调节收入分配,现在很多企业已经艰难度日,如果再增加税收,那么破产的企业可能会更多,会导致更多的人失业,使收入分配问题更加恶化。其实,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是在结构转变中形成的,而且历史上的户籍制度与西方发展经济学中人口是自由流动的这样一种假设也很不一致。如果说你这个国家的创业不足,小微企业很少,主要靠大中型企业、特大型企业拉动经济增长时,就会发生问题:一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只注重发展特大和大型企业,企业主是一小部分人,大企业的老板,资产的分配、利润都是他的,他们获得极端高的收入。
我用一个数据来解释这里面的意思:2010年第一产业的就业比例是36.7%,增加值比例是10.1%,这本身就是城乡收入差距最根本的原因,也就是说,农村36.7%的劳动力创造,近50%的人口分配10%的国民生产总值,城乡收入差距无疑就是3∶1。假如农村人口5%,城市人口95%了,城乡差距对基尼系数的影响就很小了。就是说,小微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特大型企业的合理结构。平等的教育就是每个人形成同样的能力,每一个人在创业和就业,以及其他事业上都处于同一起跑线上。
光有城镇化没有企业不行。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提高到5000元、8000元,甚至10000元的话,对达不到起征点的大部分人是极为不公平的,反而更加拉大收入差距,少部分人收入提高了,大部分人收入根本就没有增加,基尼系数更加恶化。
现在又根本不可能大规模通过转移支付来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有时意识形态的理想,与实际运行产生的结果是相反的。
垄断资源,比如国有银行、国有工商企业,垄断有金融及贷款资源、石油煤炭等资源、空间频道资源、国有资产资源、土地资源,不缴和少缴资源税,不缴和少缴利润,利用贷款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变成比例越来越少的人的分配,这种体制必须要改革,趋势必须要扭转。第二,推进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也就是说,第一产业中的就业比例与产出比例扭曲和不匹配,本身就是城乡差距,这个结构性的格局,靠改革是没有用的,因为这既不是体制造成的,也不是垄断和腐败造成的。二是给每一个人在同等能力的情况下,要有一种向上流动的制度环境,更重要的是,能使底层低收入者向上流动的制度环境。但这个时候最大的危险是城市再次形成很大的收入分配差距。这是历史城乡分割导致目前产业结构扭曲的一个连带问题,同时也造成了总体基尼系数的过高。
许多经济学家在分析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时,也陷入了这个既定的分析框架。第二是企业规模结构扭曲。
劳动和居民参与创造财富和分配财富的就少,资本所有者分配的就多。所以必须把这个大是大非的道理弄清楚。
其实,所谓的仇私强国反而会导致两极分化。此外,私营企业是不是导致两极分化和收入差距拉大,我觉得要慎重对待,如果你全部发展的是大型或特大型的私营企业,不发展小微企业,那么结果确实会导致两极分化。
而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周天勇教授近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专访时认为,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行不下去,关键是思路不对,光从再分配的角度进行改革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仇私,比如把个体和小微私营经济的利润全部征收光,甚至限制、消灭个体和小微私营经济,这会导致更恶化的两极分化。一是要反垄断,要把国有垄断经济的收入降下来,消除不同领域和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并且改革土地制度。个税起征点提高后,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全国正规职工总人数比例由50%左右降为30%左右,占全部正规和非正规职工的只有15%左右,占全国近8亿城乡劳动力7.5%左右。
强国是指要解决收入分配必须发展国有经济,事实证明,它会导致更大的两极分化。中国经济时报:那么,您认为当前造成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周天勇:我觉得有三个原因:导致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第一个最重要原因是城乡差距和其形成的产业结构扭曲。
当然,还要建设和完善各类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制度。三是要改革税制,对投资、创业和经营企业,要轻税。
所以,一个社会要公平,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制度。小微企业要占到整个企业规模结构的95%,中小企业、中小型企业或者小型与小微企业要占到97%。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还不如在这两项制度上花更大的精力,会对改善收入分配格局,有事半功倍的长久效果。各种政策氛围,主要是鼓励人们创业,工商、税费、审批、信贷、政府监管,以服务为主。第三个导致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原因是体制性原因。还有一个积极的方式是,1—18岁的农村少年、留守儿童是低收入的人,他们源源不断地读完高中后,转移到城市,获得比农村高得多的收入,以缩小城乡差距。
以满足就业,富裕居民,通过大量小微业主和劳动者创造财富和分配财富,来基础性地改善收入分配结构。但是,政府可以推动,可以加快城市化的进程。
对财富食利,比如积累财产,多套房出租的要收税,加大财产税、遗产税、房产税的调节力度来解决居民之间的财富和收入差距二是给每一个人在同等能力的情况下,要有一种向上流动的制度环境,更重要的是,能使底层低收入者向上流动的制度环境。
导致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第二个重要原因是企业规模结构扭曲。许多经济学家在分析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时,也陷入了这个既定的分析框架。